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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(草案)》立法论证会在我院举行

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 发布日期:2025-05-19 17:53:58

5月15日,《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(草案)》)论证评估会在我院举行。随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、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涛、随州市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龚五洲、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副书记、副政委王强等有关单位领导与嘉宾出席论证会。论证会由我院院长、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(华中师范大学)主任丁文教授主持。


论证会伊始,王强就《条例(草案)》作立法说明,他期望通过本次论证会的深入讨论,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《条例(草案)》的相关内容。

在立法论证环节,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袁正英、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覃国慈、湖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婷、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涂少彬、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副教授何琳、武汉理工大学船海能动学院副教授金华标、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谭家超、广东广和(武汉)律师事务所主任卢成尤等与会理论和实务专家纷纷发言,结合上位法、自身专业和工作实践,围绕《条例(草案)》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立法技术规范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论证评估,并针对《条例(草案)》的内容、体例结构、文字表述等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
本次立法论证会有助于增强《条例(草案)》的合法性、合理性和科学性,为依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了智力支持,对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。